发布日期:2022-04-20 09:09:44 浏览次数:276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九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控制的通知》,提出从明年1月1日起,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购物袋,暂时禁止在直辖市、省会城市单列城市建成区购物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餐饮包装外卖服务和各种展览活动,暂时禁止连续卷袋、保鲜袋和垃圾袋。塑料是一种重要的基础材料。自诞生以来,它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给生产和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然而,塑料制品也造成了生态环境污染。根据联合国的一份报告,世界上所有塑料制品中只有不到1/10将被回收利用,近百分之八十将被填埋或分散在环境中。如何找到环境保护与生活便利的平衡已成为全社会面临的共同问题。
自2008年6月1日起,中国在所有超市、购物商场、贸易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应该说,近年来的白色污染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与公众的期望仍有差距。特别是随着互联网的兴起。
事实上,塑料购物袋并不是环境污染的罪魁祸首。缺乏良好的回收渠道和有效的垃圾处理方法也是造成白色污染的重要原因。例如,在过去,塑料限制主要依靠向消费者收取塑料袋的市场调整费用。然而,一方面,许多消费者不同意几美分的塑料袋成本,随时购买和丢失。另一方面,大量供应商以超低的价格销售塑料袋等一次性产品,甚至慷慨赠送,导致传统塑料袋的使用仍然很大。因此,迫切需要更新和升级旧版本的塑料限制令。
值得一提的是,新版本的塑料限制令不是阻止所有塑料产品,而是在满足行业发展和人们生活需求的基础上,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为企业生产方式和人们消费习惯的转变提供了缓冲,提高了系统和长期的治理。环境保护从不孤军奋战。各级政府加强宣传指导,加强监督,相关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走绿色发展道路,公众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实践绿色生活方式,尽快消除白色污染。